《<德道经>释译》连载 《德道经》第四十四章《右介》——圣司右介,德亲善人
原文:
和大怨,必有餘怨,焉可以為善?
是以聖右介而不以責於人①。
故有德司介,无德司勶②。
夫天道无親,恒與善人3。
注释:
①右:《说文解字》:“助也”。帮助,后作“佑”;亲近,袒护;崇尚,尊崇,上,高,贵。介:《说文解字》:“画也”。《广雅·释诂》:“介,独也”。《玉篇》:“介,甲也,大也,助也,绍也”。宾方的辅助人员,副手;佑,助,节操。责:《说文解字》:“求也”。责备,要求,索取;通“债”。
②勶:《说文解字》:“发也”。通“辙”,车轮碾出的痕迹;路数,路子。
3与:《说文解字》:“赐予也。一勺为与”。《玉篇》:“与,赐也,许也,予也。亦作與”。帮助,支持。《战国策·秦策》曰:“不如与魏以劲之”。高诱注:“与,犹助也”。
译解:
辩证法认为,任何事物都是矛盾对立的统一。在这个时空中,矛盾无时不有、无处不在,正因有了矛盾,才使世界始终处于阴阳消长、此起彼伏的状态中,而沟通调和这些矛盾,保持动态平衡的生存环境,显得尤为重要。
调和双方大的恩怨,必然留下余怨,哪里可以称之为善呢?
因此,圣人总是居于客位,仅仅作为中介人,调和大怨,而不强人所难。
古往今来,许多高真大德,都致力于修真实践,以自身修养成就的“德一”品格与能量,调控宇宙的自然平衡,为众生、为人类营造一个和谐的生存环境。
有德的人,是以中介人身份处于低位沟通的方法来调和大怨;无德的人,是以处于高位强力疏通的方法来调和大怨。位高力强者以其亢势,虽能调和大怨,但未必不留余怨,未必符合自然因果规律。
圣人在调和众生之间的大小矛盾时,始终遵循自然规律,以德来疏通化解,使双方明白利己即利人、害人即害己的道理,从而修德化因,所以,能不留余怨。
天道至公,没有亲疏,唯独总是偏助于善人。
引申:
《易经·既济卦·彖辞》曰:“‘亨’,小者亨也。‘利贞’,刚柔正而位当也。‘初吉’,柔得中也。‘终’止则‘乱’,其道穷也”。《象辞》曰:“水在火上,《既济》。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
作者:
王胜,副主任医师,第22批援马达加斯加医疗队针灸科医师。
郭树芹,兰州大学文学院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