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赞比亚《邮报》7月7日报道,赞比亚保险公司协会表示,规定机动车必须同时粘贴参保标识和公路税标识将有助于提高道路安全。
上周,赞比亚交通部长穆坎加签署了一份立法性文件,原定于2015年7月12日生效。文件规定所有机动车至少要参加第三方保险。
但是该文件的生效时间推迟到了2016年1月1日,这是为了给机动车驾驶员更多时间“修整”,同时各大保险公司也需要时间统一标识。
文件签署后,保险公司协会执行经理克里斯特贝尔?班达在采访中表示,没有参保的机动车增加了赞比亚公路的安全隐患。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机构提供的数据,赞比亚只有37%的机动车参保,不包括赞比亚政府的车辆。
班达表示:“参保能提高道路安全的原因是,当你要参保时,保险公司在保单上会写明一定的要求,只有满足这些要求,发生事故时你才能获得赔偿。比如要求你不得酒后驾驶。这样一来,参保的客户就会努力遵守合同条约,开车会更谨慎。因而提高道路安全。”
赞比亚“肇事逃逸”事件越来越多,因为大多数机动车没有参保,驾驶员不敢为事故中的受害者承担责任。
班达女士表示,参保的机动车数量会越来越多,保险公司协会将提高保险服务水平。
她称,立法文件推迟生效,保险业和机动车驾驶者有更多时间准备好2016年1月1日这一天的到来。
她说:“不管你参保哪家保险公司,车辆贴出的保险标志将形成统一格式,2016年1月1日那天会有大不同。事实上,我们会在今年10月份就开始展示具有统一格式的参保标志。我们希望这份立法文件能大大提高合规级别,提高道路安全。”
去年,赞比亚保险公司共支付了6.51亿克瓦查的赔偿款,其中普通保险赔偿额是4.18亿克瓦查,人身保险为2.33亿克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