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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比里亚税收政策

  • 时间:2015-07-01
  • 来源:驻利比里亚经商参处
利实行属地税法,全国实行统一的税收制度。企业所得税按年缴纳,企业可在应税年份次年3月底前自行或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向税务局申报和缴纳;个人所得税按月缴纳,每月10日前,企业凭工资表自行向税务局申报和缴纳。为推动利经济社会恢复重建,2010年利政府将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率由35%降至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