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每日新闻》5月27日报道,坦桑尼亚政府已正式禁止国内企业生产与进口厚度30微米以下的塑料袋,仍在进行此类行为者,当立即停止,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副总统办公室(环境办)负责人史蒂芬·马瑟勒(Stephen Masele)本月26日在国会会议上表示,希望社会公众能够与政府携手解决这类问题,政府已授权全国环境管理委员会对违反国家规定,生产与进口违规塑料袋的企业进行相应法律处罚。
马瑟勒表示,政府早在2006年就明令禁止使用30微米以下厚度的塑料袋,呼吁民众使用其他替代品。同时,凡30微米以下厚度的塑料袋,禁止进口、生产和销售,该类塑料袋质薄量轻,极易被吹散至各地,从而加大污染。马瑟勒说道:“政府通过全国环境管理委员会对生产商、销售商和商店公司进行监督,以确保它们遵守相应法律。而长期食用塑料袋储存加热的食物,会致癌、致盲或导致消化不良。”
据了解,桑给巴尔在2005年已禁止使用和生产100微米以下厚度的塑料袋,如有违者,最高将处以2000美金或6个月拘留,或双罪并罚。在2012年,东非共同体一致通过了《2011年塑料制品法案》,该法案明确规定各成员国不得生产和使用100微米以内的塑料袋,乌干达、肯尼亚和卢旺达也实施了限塑令,卢旺达更是要求国内一切塑料制品的厚度不得低于100微米。
在东非共同体成员国及其他非洲国家,对环境危害极大的塑料袋和塑料容器俨然已成为环境污染的罪魁祸首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