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每日新闻》4月24日报道,劳动者赔偿基金将于近期启动运行,运行后,政府和雇佣方将分别按劳动者月工资的0.1%和0.05%的比例缴纳赔偿基金。
根据《2008年劳动者赔偿条例》规定,政府及雇佣方应当以月供的方式、按比例缴纳赔偿基金。
劳动、就业和青年发展部副部长马孔戈罗·马汉加博士(Dr Makongoro Mahanga)表示,坦桑尼亚税务局(TRA)在扣除公司各类税费的同时,将直接扣除劳动者雇主应当缴纳的基金款项。
马汉加称,在《2008年劳动者赔偿条例》生效前,劳动者一旦遭遇任何损伤,甚至永久性伤害,最多仅能获得18万先令赔偿。根据新赔偿法案的规定,基金将以保险和养老金的形式发放,为因公受伤或死亡的劳动者提供赔偿。
职业安全和健康管理局首席执行官阿奎利那·卡亚巴博士(Dr Akwilina Kayumba)表示,新法案要求所有雇主提供关于工作场所的伤害事故报告,如不遵守将被处以1000万先令及以上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