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卫报》4月17日报道,坦桑尼亚港口管理局(TPA)近日发布警告称,任何机构或个人未经法律允许不得私自开设并经营港口。
有媒体消息称,坦桑尼亚政府在未经过正常招投标程序的前提下,将姆万巴尼港口(Mwambani)建设项目批给了一家私企。而港口管理局对外联络部主任珍妮丝·卢扎吉(Janeth Ruzangi)对此予以否认,她援引2004年《港口管理条例》第17条称,任何企业和个人均不能在未经港口管理局的许可下经营港口生意。她还强调,姆万巴尼港口与铁路建设公司(MWAPORC)曾向港口管理局提交计划书,表达了在基戈姆贝(Kigombe)开设港口的意愿,但该地距离姆万巴尼有25千米,且目前该公司尚不具备独立建设港口的可能性。
卢扎吉称,经有关部门研究勘察,姆万巴尼是最佳的港口建设地,此处能最有效地与坦噶(Tanga)-阿鲁沙(Arusha)-穆索马(Musoma)铁路发挥联合性优势与作用,预计该港的吞吐量在2035年将达到700万吨,建设基戈姆贝港口和姆万巴尼港口毫无任何关系,姆万巴尼港口是全国港口建设计划的一部分。
据悉,由英国伟信公司承担进行的姆万巴尼港口建设研究于2012年8月便已结束,港口建设宣布招标的日期为2014年3月27日,正式开标日期为2014年6月27日。在所有参与投标的公司对姆万巴尼现场进行考察后,有34家宣称要更长的时间来准备标书,因此港口管理局将正式开标日期推迟至2015年1月27日。
卢扎吉说:“虽然期限有所改变,但在1月27日当天,管理局并未收到任何标书,我们正在做相应的调整,希望能够吸引投资商来此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