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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桑尼亚将加大利用维多利亚湖的水资源

  • 时间:2015-04-13
  • 来源:非洲《华侨周报》
据《每日新闻》3月28日报道,坦桑尼亚国会3月26日通过了《尼罗河盆地合作框架协议》(CFA),该协议包含公正合理利用与保护尼罗河流域水资源等重要议题。
 
为合理地可持续利用尼罗河水资源,坦桑尼亚、肯尼亚、乌干达、卢旺达、布隆迪、刚果民主共和国、埃及、埃塞俄比亚、厄立特里亚国、苏丹和南苏丹共11个尼罗河盆地国家代表齐聚一堂,签署了以上框架协议。
 
坦桑尼亚水利部部长朱马内·马根贝(Jumanne Maghembe)教授称,维多利亚湖是尼罗河最大的水源,而该湖有近28%的水资源来自坦桑尼亚,因此通过签署《尼罗河流域合作框架协议》,坦桑尼亚将把原先0.1%的维多利亚湖水资源利用比提升至一个更高而又合理的层次。
 
马根贝说:“在该协议下,每个尼罗河盆地国家都必须合理地可持续利用尼罗河水资源。”
 
同时,各国也表示愿意始终坚持尼罗河水资源保护战略,并会采取措施保护尼罗河流域生态系统的稳定,防止外来物种的入侵。
 
该协议还为各国在水资源利用与保护等方面的数据信息交流提供了机遇。此外,坦桑尼亚政府还承诺会在不损害其他国家利益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尼罗河水资源。
 
据官方数据显示,尼罗河盆地总面积311万2363平方千米,其中3.73%处于坦桑尼亚境内,苏丹则有43.95%,其他国家的所占比为卢旺达为0.65%,布隆迪为0.44%,刚果共和国为0.69%,埃及为9.52%,埃塞俄比亚为11.5%,厄立特里亚国为0.81%,肯尼亚为1.62%,南苏丹为19.54%以及乌干达为7.56%。
 
此前在关于尼罗河盆地利用问题上各国一直争论不休。埃及指出,根据有关殖民地协议,埃及应当享有尼罗河水资源利用的独有权。而最新签署的《尼罗河盆地合作框架协议》则规定,尼罗河所流经国享有尼罗河水资源利用的同等权利。    (编译:展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