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桑尼亚政府规定,自2017年1月月起,只有在坦桑国内注册的石油销售公司才会被允许参与石油进口。
据《公民报》报道,坦桑石油大宗采购机构(PBPA)常务董事米歇尔•姆金加称,采购机构对于大宗石油进口规定进行了重新审定,目的就是要让更多的本国企业参与石油产品进口,从而打破国外公司在此方面的垄断,将数十亿先令的市场开放给国内企业。
姆金加表示,境外石油企业现在需要先在坦桑国内注册登记才能参与相关的石油产品进口招投标活动。据了解,当前坦桑国内的大宗石油进口基本上已经被尼日利亚撒哈拉集团、南非奥古斯塔能源、奥里克斯坦桑尼亚有限公司、加普科有限公司、阿联酋石油公司这些外企主宰着,即使有坦桑企业进入,规模也是较小。

撒哈拉集团交流官贝瑟•奥比马告诉记者,该集团已经在坦桑成立并注册了撒哈拉坦桑尼亚有限公司,因此坦桑政府的新规对该集团来说并没有不利影响,让更多中小规模公司参与到石油产品进口,归根到底是为了坦桑国家利益着想,在坦公司都会积极地响应并赞成。
消息称,坦桑政府曾提出要建立一个新的国有石油公司,由坦桑尼亚石油公司(TPDC)牵头,其他私营投资者共同参与,但目前相关细节仍在构建中。
据姆金加解释,此次改革中,银行将扮演着重要角色。而从明年1月起,企业对单独的石油产品进口进行投标,无需像之前那样必须是捆绑型进口。这对许多坦桑中小型企业来说无疑是巨大的福利,按照此前模式,小企业因为资金问题致使实力不足,无力对成本支出做出担保,他说道:“新体系实施后,企业在季度内完成要求目标即可。自2012年实施的现有体系中,我们原本预期会有至少36家企业会参与招标程序,但最终仅有4-6家企业,究其原因是成本太高。”
另一方面,此项新举的实施定会增加政府的税收收入。报道称,坦桑政府在2012年引进了大宗采购系统(BPS),建立消费数据库,以期在国际市场上获得最佳的投标价格,并为控制进口成本、降低零售价格和打击走私提供了保障。
姆金加称,坦桑通过大宗采购系统进口的产品包括柴油、石油、航空煤油,坦桑每年消耗的石油产品约为154万立方米。在即将投入使用的新的体系下,进口量将大幅度增加,但石油产品进口成本却会极大地降低,从原来的45-50美金每吨降至1-2美金每吨,参标公司则会被要求缴纳10万至20万美金的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