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每日新闻》2月4日报道,坦桑尼亚雇主协会(Association of Tanzania Employers)希望政府重新审视目前的非公民就业法,因为雇主们都希望政府修改这部法律。
近日,坦桑尼亚北部几个省(包括阿鲁沙、曼亚拉和乞力马扎罗)的雇主们聚集到一起,召开为期一天的研讨会。在会上,坦桑尼亚雇主协会执行会长姆利穆卡博士说,“目前的非公民就业法有排外色彩,不利于潜在的外国投资者来坦投资;雇主们希望政府出台更为宽松的外来劳工就业和移民法。”坦桑雇主们则一致表示,由于各领域都缺乏合格的本国工人,因此他们急需外来劳工。
坦桑尼亚雇主协会最近和该国的劳动和移民部门商谈,最终决定出台针对来坦外国人的商务签证。自2016年1月15日起,坦桑尼亚移民局开始签发商务签证,费用为250美元,有效期90天,但期满后不能延期。
坦桑尼亚移民局总部、桑给巴尔移民局局长办公室、各入境点和坦桑尼亚驻外使馆在征得移民局局长同意后,可签发商务签证。商务签证不面向来坦寻求工作的外国人,来坦寻找工作的外国人,在坦桑尼亚境内获得工作前,必须向劳动部申请工作许可证。
坦桑面向所有外国人的短期工作证(Short Term Permit,简称STP)有效期为6个月,费用500美元。两年期工作证分为:A级(面向投资者,费用为500美元);B级(面向规定的专业人士,例如医生、数学和理工科讲师、石油和天然气行业人士等,费用为500美元);C级(面向其他职业人士,费用为1000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