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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尼亚新公司法将分阶段实施

  • 时间:2015-11-20
  • 来源:驻肯尼亚使馆经商处
近日,肯尼亚首席法务官(AG)颁布《公司法实施条例2015》,肯新公司法将分阶段实施,其中无争议的部分将于本月末起生效。此前备受争议的“外国公司需将其30%的股份转让给肯出生的公民”的条款已被AG暂停执行。
   
肯新公司法预计将实现一系列改革,包括允许个人成立公司,注册资本低于500万肯先令(约合4.89万美元)的公司可不设置秘书处,公共公司命名需以PLC结束及私有公司命名仅以Limited或Ltd结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