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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纳新成立农产品加工企业可享受五年免税期
时间:2015-11-13
来源:(驻加纳使馆经商参处)
据《加纳商业新闻》11月11日报道,加纳投资促进中心日前规定,新成立的加纳全资农产品企业若使用当地农产品作为生产原材料,即可享受五年的免税期。
五年免税期过后,企业还根据所在地区的不同,享受不同的公司税税率优惠。例如,在阿克拉或特马注册的企业可享受20%的优惠,而除北部三个省份外的其他企业则可享受10%的优惠。
据悉,此举旨在保护加纳本土农产品加工业,提高该行业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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